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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房地产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对外出租公寓并收取租金,有一房屋产权由集团内另一子公司购买,未过户到我公司名下,目前产权过户已在办理中,预计2020年过户成功,我公司于2018年开始对此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开发成本,未计入损益,2019年装修完成并对外招租发生销售费用,9月出租收取租金。请问老师,我公司在没有房屋产权的情况下前期发生的装修费是否能进行摊销税前扣除,发生的招租费用能否税前扣除,租金是否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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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答被选中者可获得赏金 提问时间:2019-12-03 09:36